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高价值专利助推康养之都建设,现将康养产业领域校企合作申请专利补贴政策(试行)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 年)》(陕知发〔2021〕17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为主线,以促进学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为重点,通过校企协同创新,构建多层次、全方位、高效能的校企合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康养之都建设的能力。
二、申请要求
1.专利申请符合《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等相关办法。
2.拟申请的专利应用领域应属于康养产业链范围,且为校企合作联合申请的专利。
3.拟申请的专利应通过专利申请前评估,且评估结果为A或B类,事前评估办法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管理的通知》。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纳入征集范围:
(1)提交专利申请不符合《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之规定。
(2)所提交专利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3)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4)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三、资助原则
1.申请的专利须与申请人学科专业及其所属科研团队、平台的研究方向一致。
2.申请的专利须是以商洛学院作为共同专利权人的申请,且对今后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或科技成果转化有支撑作用。
四、资助内容
1.专利申请费。对于在政策试行期间成功办理受理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由我校按不同类别对其专利申请费用进行资助。(1)以我校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单件专利资助标准分别不超过6000元和3000元;(2)以我校为第二申请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单件专利资助标准分别不超过3000元和1500元。
2.专利申请前评估费。对于在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完成申请前评估的专利,由学校给予评估费资助。
3.专利转化前评估费。对于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授权的专利,在转化前专利价值评估中,由学校予以评估费用资助。
五、工作安排
1.申请人须与其他专利权人签订共同申请专利协议(附件),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具有的权利及转化收益分配情况;专利授权后进行转化时,收益按合同约定分配,我校发明人的收益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各学院负责对专利申请材料和协议进行审核,科技处负责对专利申请材料进行申请前评估和登记备案,协助发明人选择专利代理机构。
3.请各学院在本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有合作基础和意向的教师,积极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国力信达康养产业集团等产学研合作紧密型企业开展技术合作。
4.该补贴政策试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老师请将专利申请费用发票提交至科技处石强老师处(专利受理时间须在政策试行期限内,且专利技术领域须属于康养领域),同时须提供《专利受理申请通知书》《共同申请专利协议》和《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