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洛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商院〔2023〕30号)中《院(部)科研工作考核》办法,科技处从日常管理、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和科研工作完成质量三个方面对各学院(理科)科技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办法具体为:日常管理占30分;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占45分,由科研经费任务完成率与科研经费贡献率两部分构成,分别占该部分总分的40%和60%;科研工作完成质量占25分,由科研业绩奖励绩效积分(不含横向项目奖励积分)构成。
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名: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
第二名: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公示期:2024年1月12日-14日
科技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