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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
    2024年01月17日 10时41分  

    各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科研行为,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通过警示教育、政策宣讲和个人自查整改,进一步增强我校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强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科研环境。

    二、活动内容

    1.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各院(部)要围绕中省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文件和《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等内容,从科研诚信政策、科研失信行为认定、科研失信行为处理等方面,对科研人员进行全面宣讲。

    各院(部)要将科研诚信警示教育纳入学生开学、教师入职第一课,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同时在科研人员职级晋升、各类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以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实现对科研人员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全覆盖。

    2.撤稿论文自查工作

    各院(部)要组织科研人员(教师、学生)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院(部)、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三、相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校学术环境和科研声誉的严重危害,认真完成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任务。

    2.请各院(部)于2024年1月19日16点前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扫描件分别发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指定邮箱。

    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网 http://index.cassrio.cn/

    科技处联系人:张双奇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张中义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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