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科学研究计划的通知》(陕教〔2021〕96号)文件精神,现将合同(责任书)签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合同书采用A4纸张正反面印制,一式四份。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由学校自行签订责任书(2021版),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的依据。责任书采用A4纸张正反面印制,一式三份。
2.所有研究计划的项目名称、承担人个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等内容已上传至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备案,研究内容和有关指标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一律不得更改。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7月13日前将合同(责任)书交到科技处葛建平老师,所有合同(责任)书务必使用2021年版本,不得使用往年旧版本,逾期将影响后续经费账户设立等事项。
科技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