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管理,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科技处将于10月初集中对2016年以前的校内项目(含延期以及往年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院(部)及时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办理结题手续,凡是不能按期结题或严重超期的将核减所在单位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标。请各院(部)积极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相关结题材料报送科技处办公室。相关结题表格以及材料装订要求请在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栏进行下载。
对于2012年以前至今仍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校内科研项目做终止处理,相应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外各类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能否按期结题涉及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请各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期办理结题。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2016年以前校内未结题项目清单
科 技 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