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商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到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商洛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项目结题验收将采取集中召开现场验收会、负责人汇报以及审查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需准备5-8分钟的汇报PPT(主要围绕研究背景、研究成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或下一步计划、经费支出情况等方面)以及结题验收材料。
三、结题验收材料的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撰写总结报告和申请表,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整理结题验收材料时应注意:不得将未标注商洛市科技计划项目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总结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经费决算表中有实际支出的科目,需要填写备注说明,实际支出为“0”的科目,备注说明填“无”。经费决算表中的实际支出数据,须经财务处审核、签字和盖章。
4.研究成果附件要求: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且标注项目资助号,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等;外文附全文+检索证明等;专利附授权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结题验收材料装订顺序为验收申请表、总结报告、项目合同书、经费决算表、研究成果附件。
四、报送方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9月27日前提交结题验收纸质材料1式5份(A4纸正反面打印、胶装)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答辩PPT发送至46926275@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