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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重点项目培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8日 14时48分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重点项目培优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主要包括标准项目奖和个人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标准项目奖优先培育满足以下条件的标准:

    1. 与同类国际国外标准及产业和技术发展水平相比,关键技术内容水平先进;

    2. 标准的技术创新性、实用性、适用性突出,标准中的关键技术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和表彰奖励等;

    3. 标准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战略、计划)、制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招投标、政府采购)采用;

    4. 标准对促进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保障作用;

    5. 标准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二)个人奖分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优先培育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

    1. 获得国内国外标准化奖励;

    2. 参与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战略、规划等制定;

    3. 主持标准化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

    4. 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

    5. 担任标准化技术组织职务;

    6. 参与标准化推广应用工作。

    (三)各类奖项具体要求应符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规定。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要求填写对应项目申报书,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推荐函、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46926275@qq.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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