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0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及名额分配
(一)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分配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有6个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推荐名额以及4个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推荐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四、相关要求
请相关院(部)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摸底动员,拟申报团队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沟通材料准备及推荐渠道事宜。
联系电话:2381859
联 系 人:张双奇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科技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