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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08日 11时05分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军队院校政治教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请人申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方面的项目,须有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学名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止2021528日。请各相关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21528前将相关材料交到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二)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各一式7份,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hnw721@126.com邮箱

    联系人:何念武 电话:0914-2363189

    附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下载地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1/0401/c431029-32067257.html

     

    科技处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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