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5年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与往年相同,详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详情请登录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409/18/8370.html。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 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2. 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3. 重点科研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坚持平台建设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已资助完成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取得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创新性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三、申报原则和程序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三)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专项科研项目,但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服务地方专项和重点科研项目。
(五)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2014年9月19日—10月5日,个人申报阶段;
2014年10月6日—10月7日,各院(部)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科研处;通过院(部)评审的专项科研项目负责人,请于10月7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014年10月8日—10月14日,科研处审查材料,学院组织专家评审,院学术委员会审查;
2014年10月15日—10月16日,通过学校审查的项目进行网上填写。2015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tmis.xauat.edu.cn/xmsb)。
(六)申报要求:
1.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的原则,较大的院(部)上报学校不得超过4项,较小的院(部)上报学校不得超过3项;各职能部门原则上限报1项。
2.各院(部)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科研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由3-5人组成;各职能部门申报的专项科研项目需经过所属院(部)的评审推荐,但不占各院部申报名额。
3.因上报时间紧,各院(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4.专项项目申报书及材料编写提纲见附件(公共信箱)。
5.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不限项,重点科研项目限报3项(依托重点实验室)。
(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最终通过学校评审的专项科研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并于10月17日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报科研处。
2.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等)7份,请于10月8日之前报科研处。
附件:
1.人文社科申请表
2.人文社科材料编写提纲
3.自然科学申请表
4.自然科学材料编写提纲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电 话:2988000
科 研 处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