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商洛学院第四届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商洛学院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商院〔2009〕87号)文件规定,现将2012-2013年度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范围
理论研究成果:主要包括科学专著、编著、译著、论文等。
科学技术成果: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范围
主要包括学术专著、论文、研究咨询报告、译著、考古发掘报告、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可以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研究类。
3、软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为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社会进步而进行的有关战略、方针政策、规划、评价、预测、调查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商院〔2009〕87号或科研处网站—政策法规一栏
http://kyc.slxy.cn/info/1012/1040.htm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部)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报科研处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各二级学院(部)初审时需明确签署申报成果的获奖等次及意见。
3、提交的材料必须详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2988000。
科研处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