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研究所:
2014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4、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
5、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可登陆“新视野—陕西思想政治工作网(网址:http://sxxc.gov.cn/content/2014-03/11/content_10850531.htm)”,在社科规划栏目查询、下载省社科规划办申报文件及《课题申报书》与《论证活页》。
2、申报者须于5月15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申报书》2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印制装订要求同《申报书》)一式6份,并交纳评审费100元,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科 研 处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