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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评价要突出“唯原创性”标准
    2019年03月21日 17时31分  

    2018年10月以来,国家开始大力破“四唯”“五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及唯帽子)。新时代科研评价当立“唯原创性”为标准。

    什么是“原创性”?如何评价“原创性”?英国针对大学的“卓越科研评价框架”关于科研成果原创性评价标准,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提出,原创性是科学的最高价值。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将原创性视为最高价值。他将原创性纳入科学的五种精神气质之中,即公有主义、普遍主义、无偏私性、原创性和怀疑主义。正是通过原创性科研成果,人类知识才得以不断增长。从科学家转型为科学社会学家的齐曼提出,所谓原创性,就是给人类知识宝库“添新砖”“加新瓦”。比如,提出新科学问题,探索新研究方法,获得新数据,提出新理论、新解释,或者是以上的组合。可以说,原创性是科学的精气神。

    英国针对大学的“卓越科研评价框架”(以下简称REF),对科研成果的原创性提出相对可操作的界定,即原创性,指的是某个科研成果在多大程度上对某个科研领域的理解和知识作出了创新和重要的贡献。具体来说,一个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指的是,作出新的实证发现,或发现新材料,以及对这些新发现或新材料作出新解释;解决新问题或复杂难题;开发出创新性的研究方法、方法论和分析仪器设备;拓展出富有想象力和创造性的研究视野;提出新论证或/和新表述、新解释或/和新洞见;获得或采集到新的数据;或/和对社会政策和实践提出新理论、新分析或新表述。

    英国对大学科研成果的评价,除了坚持原创性标准之外,还提出要兼顾对科研成果的“意义性”和“严谨性”进行评价。所谓“意义性”,指的是某项科研成果在多大程度上对人类知识、学术思想或对社会政策和实践产生影响,或者对它们具有多大的影响潜力。也就是说,要全面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所谓“严谨性”,指的是某项科研成果是否充分体现学术严谨性、体现学术诚信科研伦理,使用的概念、分析方法、数据资料、理论和方法论是否确凿可信。比如,NgAgo基因编辑技术、人类胚胎的编辑技术等所谓科研成果,违背了科研诚信和伦理,因而不符合“严谨性”评价标准。

    英国REF对科研成果采取“专家同行评议”和“分类评价”。REF将科研成果划分为四大类学科进行评价。第一类:物质科学、工程和数学;第二类:医学、健康和生命科学;第三类:社会科学;第四类:人文与艺术。REF把科研成果的原创性(以及科研成果的意义性、严谨性),划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四星、三星、二星、一星。

    以物质科学、工程和数学大类为例,对科研成果原创性(含科研成果的意义性、严谨性)层次的评价标准为:

    如果某项科研成果具有或潜在具有下列某些特征,可评定为四星级:开辟新科研议程,导致其他科学家跟随、跟踪或跟风;引领世界科研,走在国际前沿;对提出新思维、新技艺、新结果具有很强的新颖性;对科研主题和议程具有重大影响;提出新范式或崭新的概念;对社会政策或实践产生重大影响;对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对用户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某项科研成果具有或潜在具有下列某些特征,可评定为三星级:在国际层面,对某科研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对某领域的知识、思想和方法作出重要贡献,并将产生持续的影响;对社会政策和实践产生重要影响;对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管理产生重要影响;对用户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某项科研成果具有或潜在具有下列某些特征,可评定为二星级:产生有用的知识,对某领域有一定影响;作出渐进性贡献,比如为已有理论和范式“添砖加瓦”;对社会政策或实践产生一定影响;对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管理产生一定影响;对用户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某项科研成果具有或潜在具有下列某些特征,可评定为一星级:科研成果有用,但对本领域影响较小;对社会政策或实践影响较小;对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管理的影响较小;对用户的影响较小。

    如果某个科研成果质量等,远远低于上述标准,则打入“忽略不计”行列。

    个人认为,科研成果的原创性,大体可以划分为,顶级层次:在人类历史上开天辟地;国际一流层次:在国际上顶天立地;国际二流层次:国际认可;国际三流层次:国内认可。还有很多科研成果缺乏原创性,可“忽略不计”。

    REF规定,对大学科研成果评价,不得看影响因子,慎看被引用数。REF在新的大学评估指南中说:“任何评估组(即四大类学科主评估组以及下属34个小学科评估小组),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不得考虑发表该成果的期刊影响因子,不得考虑期刊档次和级别。”若干小学科评估小组明确表示:科研成果评价中,彻底不看引用数,比如 “工程”评估小组;社会科学大类中,除“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评估小组之外的所有其他小组。“艺术与人文”大类,一律不看引用数。对那些看被引用数的评估小组,REF提示说:“被引用数仅仅是辅助参考指标,必须以专家同行评议作为主要评估方式。”

    在新时代,我国高校和研究机构在评职称、建立“准聘—长聘”制度、授予各种“帽子”以及科研评奖时,应逐步转换评价标准和评价思维,淡化影响因子等量化指标,将科研成果的原创性作为最高评价准则。另外,科研评价必须高度重视“首发权”(priority)。在科学研究中,只有第一,没有第二。正如默顿指出:“如何让原创性成果得到社会承认,让原创性成果的优先权实至名归,是一个重大问题。”我国科学家应充分利用国内中英文期刊获取科研成果的“首发权”。

    (作者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本文转自《中国科学报》(2019-03-20 第3版 学术)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9/3/344448.shtm?id=34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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