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商洛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版)》(商院〔2022〕24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往年已结题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0年9月30日前已办理完结题手续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余经费。
二、清理方案及要求
1.结余经费不超过200元的项目(含200元),将按规定予以收回由学校统筹安排。
2.结余经费超过200元的项目。该类项目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求任选一种。
(1)项目负责人填写《商洛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计划任务书》,编制结余经费预算,然后按程序设立新的科研经费账户。
(2)项目负责人填写《商洛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整合意向书》,将符合清理条件的项目结余经费,合并至该项目负责人同类在研项目账户中。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已结题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清理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限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将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意由学校收回其结余经费统筹使用。
2.自今年起,为杜绝科研项目已结题而项目经费长期挂账的现象,科技处将会同财务处持续清理已结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合理安排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进度。
3.结余经费超过200元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商洛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计划任务书》或《商洛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整合意向书》(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交至科技处刘瑞博老师。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