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凝练科研成果,并根据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1.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
2.创新驱动秦创原奖不分等级,分为创新驱动秦创原杰出贡献奖、创新驱动秦创原贡献奖两个类别。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
4.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提名手册中明确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2年6月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6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2年6月1日前)。
2.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技术发明奖项目一般应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候选人一般应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2022年度和2023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经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提名本年度省科技奖。
6.2023年度通过专业会议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提名。
8.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9.支撑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项目或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10.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等,在未获得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22年6月1日前)不得提名。
11.在陕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员(2024年6月1日前),可被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2.近5年曾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候选人(或组织)可优先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三、通用项目提名书填写要求
1.通用项目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2.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应与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一一对应,并在系统中上传。纸质版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的部分(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3.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打印均可。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一律采用A4规格,原件是彩色的使用彩色复印。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提名书主件及附件纸质版3份,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电子版1份;
2.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
3.通用项目(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4.纸质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内容严格一致。通用项目(人选)提名材料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五、提名时间安排
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填报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7月26日17时。
1.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录路径: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点击科技成果登记—注册或登录—新增成果登记—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上办理成果登记证书。
2.校内公示:7月1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30日17:00点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石强老师邮箱1984449758@qq.com,公示材料命名格式为:提名单位(提名者)+奖种+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
公示内容应在所有完成单位以及所有完成人工作单位同时进行线上或线下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公示单位向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公示函。
公示后的关键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3.学校形审:7月1日-7月5日。各学院将初审后的纸质材料提交至科技处进行形审。
4.系统填报:7月5日-7月10日。请于7月10日12:00前完成网络填报。
5.电子、纸质申请书提交时间:7月11日。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左侧半包装订3套纸质版(1套原件、2套彩印件),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打印均可。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使用彩色复印件。
主要完成单位公示结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非完成单位)公示结果、知情同意证明原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至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石强
联系电话:18829089458
附件:
1.2024提名手册
2.回避专家申请表
3.公示内容(模板)
4.知情同意证明(模板)
科技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