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学院技术合同起草参考范本(关于横向项目合同请咨询科研处刘瑞博、张双奇)
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有仪器设备和设备配件、升级维护现有设备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按照《商洛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并在资产管理处登记、备案,由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院(部)负责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及保存。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购,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
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劳务费发放标准应参照陕西省公布的平均工资水平合理开支,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