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022年09月20日 09时50分  

    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至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三、参评方式及名额分配

    (一)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等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参与推荐的行业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见尾注1)。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我校可推荐1项。

    四、相关要求

    请相关院(部)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摸底动员,拟申报团队请于2022年9月23日前与科技处联系,沟通材料准备及推荐渠道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详见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联系人:张双奇

    联系电话:15249142887

     

    科技处

    2022年9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商洛市2022年度技术经理人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2年度商洛学院秦创原创新创业孵化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关闭窗口